土地买卖租赁合同法(2 篇)_租赁合同 我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土地买卖租赁合同法》,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还可以找到更多《土地买卖租赁合同法》
第一篇:土地买卖租赁合同法 土地买卖租赁合同法 甲方: 乙方: 由于经济建设及招商需要,经甲方同意,乙方租用甲方马庄村曹庄组桃园地块用于招商项目建设,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租用土地地亩及金额标准: 根据徐州市徐政发 84 号文件有关土地征用补偿政策标准,每亩土地补偿及劳动力安置费等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27000 元,乙方征用土地亩,(具体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甲方应得补偿、安置费等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二、补偿款安置费支付方式及时间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2、土地补偿款由乙方付给甲方财政,并开财政首款票据
三、其他事项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甲方与该土地有关的权属及使用签订的合同自行废止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干扰或影响该地块上的项目建设及使用
否则因土地使用原因造成的群众闹事、阻工等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及时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不得无故拖欠,否则支付2%滞纳金,且由此引发的群众闹事、阻工等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甲方应积极向市政府争取用地指标,在用地指标允许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征地手续,应享受新委发 37 号文件优惠政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在土地补偿款及安置费等费用全部付清后,该地块使用期限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如遇国家涉及农民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费等相关费用调整,标准仍按本合同执行
六、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征用或交易,甲方不得再提出任何疑义,并保证其顺利征用或交易,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在今后的企业招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该组村民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