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集合 10 篇土地出租合同 篇 1 村( )农包字第 号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进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地名: 1、 面 积: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 3 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5、交款方式及时间: 二、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制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三、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四、违约责任:如 1 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 1 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 1 式 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 1 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 1 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公章): 租赁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土地出租合同 篇 2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出租宗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乙方承租的土地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转租、抵押。 第三条 本合同下的地块面积,宗地位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