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版本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土地 亩、每亩承包费 元承包给乙方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 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仔细管理 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 、保养、平整好每块 土地不得损坏。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土地承包合同版本 [篇 2]甲方: 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 土地承包 方式取得甲方 农村耕地 700 亩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东、以西毗邻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现 西边;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 2024 年 03 月 25日起至 2024 年 03 月 25 日终止。三、乙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 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四、乙方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