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集合十篇场地租赁合同 篇 1 甲方: 一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市联众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西南路原一行建筑公司办公楼一层 480 平方米、北面新建宿舍楼 350 平方米及新建钢棚144 平方米,及其余附属院内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场地租期为 60 个月,自 20xx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6 月 30 日止(免费给乙方三个月的改造建设期)。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场地: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他人的; 2、利用承租房屋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达 1 个月的,并赔偿违约金¥ 15150 元; 4、从事商业行为所产生的噪音(参照 GB 3096-9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空气污染或水质污染等阻碍周边小区居民正常作息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场地,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但租金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按(半年)交纳租金 2、(月)租金:¥15150 元/月 合计 181800 元/(年),第一年的租金缴纳由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次性全额交付甲方,下一个半年租金 90900 元应在租金到期前一个月的 15 日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政府有关部门监制的收款凭证,无合法收款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4、乙方需交纳¥:15150.00 元房屋租赁押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全额交付甲方。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无违约行为时一次性全额返还。 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场地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所有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由于租用房屋场地所发生的相关社会费用及义务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场地的使用、修缮和改造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交付无质量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