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收养中国人子女的收养协议外国人收养中国人子女的收养协议收养协议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 乙 方 ( 送 养 人 ) : ××× ( 姓 名 、 住 址 )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是××(国名)××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国×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 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 收 养 协 议 自 ××× 公 证 机 关 公 证 之 日 起 生 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 年 × 月 × 日 2.说明 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必须遵守《收养法》的规定,依法办理收养关系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司法部、民政部1993年11月10日联合发布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明确了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办法明确,凡是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均须遵守我国法律的规定
收养人夫妻一方为外国人的,在华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也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并不得违反收养人常常居住地国的法律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关于收养的程序,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申请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均由该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收养人的申请内容应当包括收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