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后勤管理处公文处理办法 文书管理制度大学后勤管理处公文处理办法 为使后勤管理处公文处理工作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后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后勤管理处适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1、决定 适用于对后勤管理处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公告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向校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3、通告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公布学校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4、通知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部门和不相隶属部门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5、通报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表彰先进,批判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6、报告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7、请示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8、批复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9、意见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0、函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与不相隶属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1、会议纪要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公文的格式 (一)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部门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部门、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部门、印发部门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1、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其中,请示可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2、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部门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3、主送部门指公文的主要受理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者法律规范化简称、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