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的几个公式及其应用目前,我国理论界正在深入广泛地讨论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
无论是在目前这场讨论中,还是在长期以来中外学者的研究中,对劳动价值论都提出了一系列的质疑和难题
其中有些难题在马克思著作中并无现成答案,应用传统理论也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这就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也孕育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我们应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把劳动价值论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把创立了一百多年但至今未获应有发展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各方面加以丰富和发展
为此,本文冒昧提出几个新理论和新公式,并尝试应用这些理论和公式,分析和破解关系到劳动价值论兴废存亡的几个问题
一、几个公式 (一)价值决定公式——价值规律公式之一 马克思关于价值决定的基本观点是:“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 23 卷,52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马克思关于价值决定的这个观点是价值规律的首要内容
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理论界通常所说的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下用个量 t[,1]及其总量 T[,1]表示)
对于 t[,1]参与价值决定,在承认劳动价值论的学者中是没有争议的
但也许正因为没有争议,人们对 t[,1]的认识一般也就没有深化、 细化和量化
其实,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和社会实践,t[,1]包含着丰富的内涵和外延,有必要在认识上加以深化、细化和量化
从内涵来说,马克思所说的 t[,1] 至少包含着三个重要的规定:一是劳动时间,并且是有效劳动时间,是制造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时间;二是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