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梅县安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全体股东协商,特制订本章程
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经在湖北省黄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的有限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长年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但责任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2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六条
公司名称:黄梅县安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第七条
公司住所:湖北省黄梅县黄梅镇四祖路272号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
公司经营范围:家居装饰市政园林工程建设消防工程农田改造家政中介保洁环卫搬运搬家养殖种殖劳务输出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九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伍百万元
第五章股东名称和姓名第十条
法人:姜万新第十一条
股东:姜万新黄定国余涨水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
股东的权利:(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4)有权在股东会上依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公司终止后,有权依法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6)有权依法取得出资证明书
(7)有权转让出资
股东的义务(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