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管理办法(暂行)目 的:为使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公司各级各类员工的管理,除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另有强制规定外,均依本办法办理。名词定义:本办法所称员工,指受聘于本公司从事工作并获得报酬的人员。办法内容:第一章 总 则一、目的 本公司为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健全组织、强化功能、提高效率、增进效能,依“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令法规,制定本规章。二、适用范围 华明企业所属各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三、组成(1)总则(2)职工聘用制度(3)职工劳动合同(4)职工出勤及加班管理办法(5)职工考核办法(6)职工工资管理办法(7)职工福利待遇(8)职工教育管理办法(9)职工请假及假日管理办法(10)职工晋升管理办法(11)职工奖惩管理办法(12)职工公出及出差管理办法(13)职工离职移交管理办法(14)职工沟通办法 二、本规章所称之员工系指受本公司雇用从事工作之人员,区分如下:l、正式人员:凡经录取试用后,经审核合格且依规定,可以办理用工手续者为正式人员。2、定期合同及聘用人员:因工作需要或特定任务需要,以定期或短期合同聘用人员,其权利义务皆以合同内容为基准。3、有关本公司职工之招聘、训练、薪资、任用考核、离职等事项,除本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程办理。公司之新员工通知报到,以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合同的解除,均依人事部门书面通知为准,其他人员及部门不可私自处理,否则依违规办理。4、有关本公司职工之各种重要人事任免、奖惩、考绩、抚恤等管理事项,均须以正式文书发布。5、有关本公司职工之各种重要人事管理事项,须呈总经理审定。6、甑选任用(1)职工分为职员及工人两类。区分之主要依据为学历、岗位;一般以国家统配生中专以上学历或在经理级以上岗位的管理者称之为职员,高中以下文化显在生产一线从事工作的基工称之为工人,二者统称为员工。(2)职工之录用采取笔试、甑选、推荐、面试等,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应本着公 平、公正之准则协调用人部门弹性操作。(3)各部门因业务临时增加需要,得以约聘方式进用人员。(4)职工之任用人数须以核定之各单位“组织人员编制表”之人数为限, 其任用条件须以“岗位职责说明书”为依据。(5)各部门“组织人员编制表”,由人事部门会同各部门依实际需要订定,修订时亦同。各部门职工“岗位职责说明书”,由人事部门会同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订定,修订时亦同。(6)所订各单位“组织人员编制表”及职工“岗位职责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