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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天津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李 萍 承租人: 天津瑞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出租人: 李萍 证件类型及编号: 02920xx 承租人: 天津瑞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及编号: 12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天津市 塘沽区 区 远景庄园 2141 ,建筑面积 171
31 平方米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所有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070206236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租赁用途: 办公使用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4 ,最多不超过 6 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 20xx 年 11 月 13 日至 20xx 年 11 月 12 日,共计 1 年
甲方应于 20xx 年 11 月 13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相关后视为交付完成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根据原状返还房屋及其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伍万 元/,租金总计:人民币 伍万元整
支付方式:,押 4000 元 付 50000 元 ,总计 54000 元,租金支付日期: 20xx 年 11 月 13 日
押金:人民币 肆仟 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