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电厂消防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华亭电厂消防管理的职能分工、管理职责、防火措施、动火管理、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防火检查等工作。本标准适用于华电厂所属各部门、班组及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 定义、缩略语防火重点部位: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防火安全“四级检查制”:指“厂部月检、部门周检、班组日检、岗位班前班后检查”的防火安全检查制度。3 总 则3.1 电厂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即为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3.2 各部门、班组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3.3 电厂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不发生火灾事故;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 100%;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率 100%。3.4 逐级建立“专业管理、岗位负责、全员参与、统一监督”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即以专业技术管理为基础,生产、管理岗位全面负责,全体员工人人有责,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监督的管理模式。4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 61 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工作责任制若干意见》(公安部第 73 号令)《华亭电厂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5 消防安全责任5.1 防火委员会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5.1.1 为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推动公司所属各部门、班组和广大职工群众做好防火工作,减少火灾损失,特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各部门成立防火领导小组,配备义务消防员,建立义务消防员队伍。5.1.1.1 防火委员会的组成:主 任:厂长副主任:生产副厂长委 员: 安全监察部主任 生技部主任 运行部主任 维修部主任 综合部主任 行保部主任 财务部主任 燃煤部主任 对外经营部主任 各部门防火小组组长:部门第一负责人防火委员会办公室:挂靠行保部成员:部门义务消防员5.1.1.2 防火委员会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5.1.1.2.1 监督、检查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规定以及上级下发的有关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部署研究本厂消防安全工作;5.1.1.2.2 落实本厂消防安全责任制;5.1.1.2.3 定期组织本厂的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