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委托合同纠纷处理_委托合同模板_委托合同 [20XX]XX 号(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本模板为 Word 格式,可根据您的需要调整内容及格式,欢迎下载。) 很多朋友一定都有咨询过合同到底应该怎么写,对于合同的拟写是一件非常专业的事,那么标准的合同格式到底是什么样的呢?我为您推举《委托合同纠纷处理》,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成您自己需要的版本,希望为您提供参考。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委托合同纠纷处理》,希望大家能够喜爱! 一、要搞清所争议的合同是否属于委托合同 这就要求掌握委托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委托合同的概念 (1)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3)委托人可以委托一人或者数人处理委托事务。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委托合同的特征 (1)标的是劳务,属于服务性。 (2)诺成性合同。 (3)有偿和无偿合同均有。 (4)非要式合同。 (5)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的合同。所谓委托人的事务,是指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委托人若不委托处理就不得亲自为之的事务。委托事务可以是与经济利益相关联的事务,也可以是与非经济利益相关联的事务。可以是法律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事务。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处理的事务不能委托。不能委托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 二、委托与代理的关系 两者容易混淆。代理关系的发生基于代理权,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是基于法律规定、或者有关部门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与委托没有关系。只有在委托代理的情况下,才能有两者竟合的问题。但两者不能等同: (1)委托关系是代理关系的基础。委托关系解决的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内部关系;代理关系解决的是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对外关系,是代理权的行使。 (2)代理必须是法律行为,委托不一定都是法律行为。 (3)代理权的形成属于单方授权,委托合同属于双方合议。 (一)要搞清属于何种代理 合同法除继续保留了民法通则关于显名代理的规定外,借鉴英美法系,首次承认了隐名代理的合法性。从而使代理有了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的区别。今后遇到有关委托合同纠纷时,就要首先搞清属于何种代理。 (二)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的概念 (1)显名代理:指民法通则第 63 条第 2 款规定的代理。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