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合同 14 篇(《委托贷款合同》) 下面是我整理的委托贷款合同 14 篇,欢迎参阅。委托贷款合同 1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委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受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 市 县受托人: 受托人: 甲 方 为 有 效 地 运 用 其 自 有 资 金 , 委 托 乙 方 向 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 资金 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自有 资金 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 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合同副本 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 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 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 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 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 向 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