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车租赁合同汇编 7 篇婚车租赁合同 篇 1 甲方(供车方): 乙方(用车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租赁 1、车辆型号及价格: 车辆型号:主婚车/奔驰 S350、副婚车/奥迪 A6L 车辆颜色:黑色车辆数量:奔驰 S350/1 辆、奥迪 A6L/6 辆,共 7 辆车辆租金:奔驰 S350/1500 元、奥迪 A6L/4800 元,合计 6300 元(大写:人民币六仟三佰元整) 2、用车时间及里程:婚车限定行驶时间为 5 小时、行驶里程为 60 公里;超时、超里程部分另行计费,每超出 1 小时为 60元、超出 1 公里为 6 元
3、用车时间:自 20xx 年 12 月 18 日 7 时起至 20xx 年 12 月18 日 12 时止
4、上车地点:根据乙方要求,婚车准时到达解放碑并开始计时、计里程
5、甲方提供的婚车服务共配驾驶员 7(划“√”确认) 二、行车路线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的路线行驶,具体如下:解放碑(银座车库)汽博中心(北部新区爱加西西里 2111)谢家湾(华润二十四城 321102)江北嘴(大剧院)解放碑(海逸酒店) 2、以上行车路线如有变动,乙方应至少提前 1 天告知甲方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的路线行驶,如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行驶路线造成里程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增加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1500 元作为租车定金,租金余款 4800 元 元在当日用车结束时,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如有超时、超里程费须一并结清)
四、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要求退车的,甲方扣除全部定金作为违约金
2、如任一婚车超过约定时间 1 小时到达,由甲方赔偿乙方该车租金的 20%作为违约金,超过 2 小时乙方可免付该车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