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终评优方案一、考评原则: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三、考核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马永军副组长:梁长银组 员:孙学峰 李永侠 刘 红考核小组名单:(由教研组推举或选举产生)刘 红 牛海鹏 关 晓 朱德旺 李宝同 李祥法 祖美玲 王 锋 唐永新四、考核内容:考 核 内 容 包 括 德 、能 、勤 、绩 、廉 五个 方 面 ,重 点 考 核 工 作 实 绩,即 政 治 表 现、主 要成绩和作出的贡献等
五、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优秀等次人数按 15%计算为 10 人(不含正职校长、书记)
优秀等次人员分配如下:七年级组 3 人,八年级组 2 人,九年级组 2 人,后勤组 2 人,行政组 1 人
六、优秀等次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教育思想端正,教育理念先进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具有奉献精神,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为学校分忧解难
3、有健康的心理素养,有良好的自控能力,能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有团 队协作精神
4、仔细履行本职工作,工作实绩达平均水平及以上
5、校内教育教学实绩排名处中等及以上
6、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1)对学生实施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损害或体罚、变相体罚等其他侮 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2)违反老师“三乱”行为,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4)在学校各项工作考核中常常处于末位的
(5)上级机关和学校制定的教学指标未完成的(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
(6)一年病事假累计超过 15 天的
(7)常常不遵守劳动纪律,常常有事不请假,善自迟到、早退、旷工行为的
(8)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强词夺理、态度蛮横、用各种理由推托,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