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收费自查报告(必备 4 篇)学校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第 1 篇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法律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法律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荆价发[20XX]2 号文件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对学校的教育收费及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领导班子仔细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老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法律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进展的必定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对学校收费工作仔细进行了自查。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仔细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学校不存在其他任何收项目: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老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无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法律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仔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仔细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阔教职工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