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编号:合同编号:济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乙方: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济宁市房产管理局(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为济宁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签约专用合同,适用于济宁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中所需备案的预售和销售的商品房签约
签约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网上合同备案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可向济宁市或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本合同为制式合同,内容为合同草签时签订内容,一经签署正式合同其内容将无法更改
4、本合同中所填入内容为系统中填入内容,手写无效
对于未约定的条款应在填写框中输入“未约定”字样,所需填写字符数超出填写框范围或条款中未列出的双方约定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见补充协议”字样
5、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6、本合同条款由济宁市房产管理局和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买受人:【本人】姓名:国籍中国【身份证】地址: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2010年12月28日至2050年8月16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济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