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的买卖合同锦集 8 篇买卖合同 篇 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身份证(执照)号码: XXXXX 园是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开发建设的经营性陵塔墓园,甲、乙双 方根据《合同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墓位使用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墓位基本情况: 1、甲方园区内所有墓(塔)位式样、规格、材质、墓(塔)区室内外装饰、地面硬化面积、环境配套、高度、朝向等均由甲方统一规划、建造,乙方可在规划内自由选择经甲方认可的墓塔位产品
2、乙方在 XXXXXX 园选定 园 区排号墓位作为安葬(放) 骨灰(骨缸)使用[限葬(放) 位骨灰或 位骨缸]
上述墓位的定制墓型为 型 穴,墓位的墓型规格、建设标准等参照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二条 费用: 1、销售总价为人民币元( 万 仟 佰 拾 元整),墓位销售价(墓位土地使用、墓区建设费、建墓位工料费)元、墓塔位前 20 年长期管理费元、工本费(安葬证每本元)
即每年管理费按该产品实时总价的千分之五计价
2、墓位前 20 年管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前 20 年期满后 30 日内乙方应足额缴交下一个 20 年管理费,收费标准按实时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4、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清墓位土地使用及墓区建设费、建墓位工料费、前 20 年管理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交付上述墓位,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第三条 墓面制作: 1、甲、乙双方就墓面制作的有关具体事项签订《墓位建设工程单》,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文字内容真实、合法,甲方对乙方墓志铬内容有审核的权利
2、为保持甲方陵园墓区的统一法律规范,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墓台及墓碑的方位、朝向,不得随意改变墓型或增减墓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