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农村土地二次调查项目需求一、工作任务逐地块实地调查各辖区内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掌握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各辖区基本农田状况。1、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权属调查。重点是实地调查变化地块的地类和面积,查清项目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2、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项目基本农田状况,并进行登记上证、造册。三、调查依据和技术路线1.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 号)2. 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7]7 号)3.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2007,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4.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5.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6. 《全国土地分类》(含过渡期间适用)(2001 年,国土资源部)7.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 年,国土资源部)8. 《广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2007,广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9.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2007,国土资源部)10.《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2007,国土资源部)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 GB/T13989-1992)12.《1:5000、1:10000 地形图图式》(GB/T120257.2-2006)13.《 集 体 土 地 所 有 权 调 查 技 术 规 定 》 ( 国 土 资 发(2001)359 号)14.《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局[籍]字第 26 号)15.《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汇交办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16.全国及其广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颁布的其他技术文件四.技术路线围绕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在我市已完成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农村土地调查按照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调查成果,采用无争议的权属资料。农村土地调查采用 1:1 万比例尺,充分应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手段,及时获取客观现势的地面影像作为调查的主要信息源,全市采用省厅统一提供的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基础图件资料,充分利用更新调查等现有资料,在 GPS 等技术手段引导下,实地对所有变化地块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外业调查,并详细记录,绘制相应图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