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纲要2011-09-20 前 言 编制《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国土开发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纲要》根据青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加快构建“四区、两带、一线”分工合理、各具特色、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的总体要求编制,着重阐明推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以及分区域的发展定位、工作重点,是统筹全省人口、经济合理布局,指导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地区、行业规划的重要依据
《纲要》期限为 2009 年至 2020 年
第一章 区域划分 青海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面积大,人口少,少数民族比重高,资源富集,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全省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当前经济总量仍然较小,产业层次低,人民生活水平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
加快青海发展,关键在于大力创新发展思路,积极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区域发展格局,探索具有青海特点的科学发展模式,创出一条欠发达地区跨越发展的成功之路,努力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一、区域划分 综合评价区域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及潜力,充分考虑差异性与相似性,按照有利于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把全省划分为东部地区、柴达木地区、环青海湖地区、三江源地区和沿黄河发展带、沿湟水发展带及兰青-青藏铁路发展轴线
东部地区包括西宁市 4 区 3 县,海东地区 6 县,海南州贵德县,黄南州同仁县、尖扎县,共 16 个县(区),面积 3
04 万平方公里,2008 年末人口 390
7 万人,生产总值 562
柴达木地区包括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乌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