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资金监管协议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甲方(付款方)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号码:联系人: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乙方(收款方):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号码:联系人: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丙方: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为保障甲乙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交易资金的安全,促使交易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授权丙方对交易资金进行委托监管(以下简称监管),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交易标的为,甲乙双方共同保证,每一方向丙方提交的交易合同及其他文件资料均属真实、完整、合法且有效,交易合同是基于善意的商业目的而订立和履行
第二条本协议签订前工作日内,乙方在丙方开立账户,户名:,帐号:,作为本协议项下监管账户
账户预留印鉴(见附件一)为乙方财务专用章及甲方被授权人名章,二章有效
乙方保管其财务专用章,甲方保管其被授权人名章
在本协议存续期间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撤销监管账户,亦不得更换上述预留印鉴,否则由此造成的资金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照交易合同将交易款项存入监管账户,丙方对监管账户的资金进行监管
监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丙方收到甲乙双方共同出具的交易资金监管解除确认书(格式见附件二)止
第四条监管期内,甲方或乙方可随时持符合丙方要求的有效证件、文件和本协议原件到丙方查询账户信息,乙方无条件同意并授权丙方接受甲方的查询
第五条监管账户不得开通网上银行功能
第六条监管账户的管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行结算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其他规定及其他相应法律法规
丙方认可本协议所有条款与法律、法规及有关人民银行账户管理、支付结算办法及强制性规定未发生冲突,后续执行过程中发生冲突,丙方有权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