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的门面租赁合同四篇门面租赁合同 篇 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乙方租用甲方位于邵阳市双清区海洋明珠商住项目二楼商铺,二楼整层租赁给乙方经营,租赁期5 年(从 20xx 年 10 月 8 日至 20xx 年 11 月 22 日,其中 20xx 年10 月年甲、乙双方利益,在法律的范畴下履行合同,保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公开、合理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房租事宜:双方确认交房为目前门面现状。 1、乙方自签订本合同后方可进场设计装修,甲方给予乙方50 天免租期(即 20xx 年 10 月 08 日至 20xx 年 11 月 22 日)以后装修不再给予免租期,乙方从 20xx 年 11 月 22 日开始支付租金。 2、该房屋租金第一年按每月年年元。租金半年支付一次,签订合同之日必须支付甲方半年租金 41600 元,每次必须提前 5天预付下期租金,支付方式:转账支付。双方约定第一年房租为元,第二年为元,第三年 84000、第四年 85600、第五年为88000 元,自 20xx 年 11 月日起,即第六年开始,以不低于第五年租金的前提下随行就市再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年合同期满(即年日)本合同终止,乙方无条件按合同将门面归还甲方,甲方确认房屋无损、水费、电费等该由乙方承担的事项了清后退还全部押金,假如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租赁,需在 20xx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完成续签合同。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内一切消防手续费用,房屋租赁费用、各项税收、水电费、管理费、证照办理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合同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用水、用电。因甲方房屋质量引起的问题(如开裂、漏水等),由甲方负责,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必须给予足额赔偿。因乙方使用不当引起的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必须给予足额赔偿。 三、乙方租用甲方二楼门面,在不影响甲方建筑结构的情况下,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在按时交纳租金同时对承租空间可以自行决定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章经营,如出现任何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无权终止合同,如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的;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门面,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 3、租赁期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