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合同(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下面是我编写的室内设计合同(室内装饰设计合同),供大家阅读
室内设计合同 1 委托方(甲方): 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 空间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省公司办公大楼 设计内容:一层大厅、三层中型会议室、四层经理办公区、五层大会议室建筑面积约 1200 平方米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乙方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 38800 元
计币叁万捌仟捌佰元整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首期付 50%设计费,计币壹万玖仟肆佰元整
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
乙方设计师在测量后 8 天内完成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和效果图
三、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甲方至乙方处看图,与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由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支付 30%设计费,计币壹万壹仟陆佰肆拾元整,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30 天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甲方到乙方处取图,并约定设计交底日期,此时甲方支付乙方 15%设计费,计币伍仟捌佰贰拾元整
余下 5%尾款在工程开始后半个月内付清
四、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
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有四次去现场放样及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设计师出现场,则按 800 元/天,每次23 人收取费用
五、如甲方或业主方推翻已确认施工方案,另行设计按每平方米 60 元收取设计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 20 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设计费总价的 3%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