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竞选活动方案(精选 10 篇) 少先队竞选活动方案 篇 1 一、指导思想: 公平,公开,公正,给每一位有上进心的少先队员提供一个展示的舞台,一个成长的空间
更好地促进学校少先队工作向着法律规范化方向进展,选出最优秀的少先队员担任大队委职务,形成自已的活动自己搞、自己的阵地自己建、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的少先队工作新局面
二、参选对象: 3—6 年级全体学生
三、竞选形式: 36 年级的少先队员,由各中队必须推举 2 名,也可以自荐
四、推举条件: 1、两年以上被评为校(或以上)三好生、优秀学生、优秀队员
2、同意热心为同学、老师服务,家长支持学校各项工作,热衷参加学校活动
3、有一定的特长,在校级竞赛中荣获一二等奖或有区级(以上)竞赛中获奖
4、经中队全体队员投票产生,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自荐条件: 1、曾经三年被评为校(或以上)三好生、优秀学生、优秀队员
2、同意热心为同学、老师服务,家长支持学校各项工作,热衷参加学校活动
3、有一定的特长,在校级竞赛中荣获一等奖或有区级(以上)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
六、具体要求: 1、办一份手抄报(必须有一张本人照片),能够全面展示自己的成绩、特长、兴趣、爱好
(A3 纸内) 2、准备 2 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明确自己健康的学习方式、生活方式、运动理念等,明确自己身上的不足之处与改进方法,以及自己对学校大队部工作的看法和建议等进行竞选演讲)
3、填写登记表
(到班主任领取) 七、时间及程序: 1、经中队推举的同学、自荐的同学务必于 9 月 23 日前将报名表、手抄报交给大队辅导员
(过时再交的班级或同学被视为自动弃权)
2、9 月 29 日下午由大队部进行初选,并在周二公布参加最后竞选同学的名单
届时后选人员准备好演讲稿、个人才艺表演内容、序号牌
3、初定 10 月 13 日下午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