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竞争轮岗实施细则 为顺利推动局机关人员竞争轮岗工作,根据《***党组关于局机关人员竞争轮岗的工作方案》,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一、确定职责岗位(一)、根据***文批准我局的“三定方案”、,尤其是管理体制改革后科室增加、职能强化和推动“两个体系”建设的需要,对局内设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修订后公布
(二)、根据科室工作职责,确定各科室岗位数
二、公布范围条件参加竞争轮岗的人员范围:(一)、原任科长须全程参加竞争轮岗
特别岗位不轮岗的科长,也必须参加考试、述职述廉、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
(二)、正科虚职满三年、副科实职满二年、副科虚职满三年、且符合党政干部任职基本条件的公务员,可申报参加竞争科长职位的述职述廉
自愿放弃竞争科长职位的人员,也须参加考试、民主测评和轮岗
(三)、行政编制的一般人员,除特别岗位不轮岗人员可不参加双向选择外,都必须全程参加竞争轮岗
(四)、事业人员
个人提出申请、所在编制单位同意的,按双向选择的办法补充到行政岗位
局机关借用的特别岗位人员可以不轮岗
三、报名审查(一)、报名
所有行政编制人员、申请到行政岗位工作的事业人员,都必须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政治面貌、学历、个人身份、所在编制单位和近三年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受党政纪处分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分别按原任科长、拟竞争科长职位人员、行政一般人员、拟到行政科室工作的事业人员分类公布
四、组织考试(一)、参加人员
局机关全体人员,无论是否参加竞争轮岗的行政、事业、聘用人员,都必须参加
这次考试作为竞争轮岗的考评内容,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考试内容
国家录用公务员考试知识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
(三)、考试方式
由考试中心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 30%、申论占 5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 20%,组合一套试卷组织考试并负责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