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 8 篇(房屋租赁合同工商标准版) 下面是我编写的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 8 篇,供大家赏析。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 1 (合房租字第 号) 合肥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监制 《房屋租赁证》编号: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合肥市 区 路(巷) 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经营、生产、办公、仓储、住宅)使用。 第二条 甲方将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交于乙方使用,由乙方负责保管,损坏丢失由乙方按价赔偿。 第三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零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约定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合同有效期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甲方迟延交付的时间。 第五条 出租房屋每平方米每月租金 元,总建筑面积每月租金 元,租金总额 元。 第六条 乙方将租金以现金(转账)方式在 付清给甲方。 第七条 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计 元;合同期满退还乙方。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房屋的下列费用 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以保证乙方安全使用。 第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结构。 第十一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饰,合同终止时,按 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分租或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拆除本出租房屋。 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要继续租用该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续租事宜。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违约金 。 (二)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供乙方使用的,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三)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 元。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租金的,除补交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