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部业务管理工作规定 为加强管理,法律规范操作,根据市场营销部内部管理要求,特规定如下: 一、销售管理 1、各销售部负责公司其相应的产品销售、市场分析与预测、市场开发及维护、产品售后服务等工作,成套事业部还应做好外协管理等工作
2、市场营销部通过销售人员市场提报的调研、客户走访等市场信息,进行分析整理,提出综合营销信息及市场分析报告
3、销售人员要及时了解客户信息、客户生产经营状况、产品及需求等,建立客户档案
4、着重关注冶金、电力、造船等重点行业,大力开发潜在的产品市场
5、所有订货合同必须经过会议评审、会签评审、内部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销售人员需持产品订货单、合同审批表、合同评审表(会议评审、会签评审)、图纸等上报到市场营销部,市场营销部根据合同中的价格、交货期、技术要求、设备能力、质量要求等进行评审,合同的审批,须按《营口制造公司合同审查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一个工作日内签订订货合同
6、预付款未满足合同约定、交货期等原因需下达合同的,由销售部门书面提出下达合同申请,须公司主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市场营销部给予下达合同
7、合同变更需由销售人员填写合同变更单,经相关人员评审并由客户确认后,市场营销部给予变更
8、市场营销部合同管理科将顾客更换的图纸建档并将图纸及联系单发放到技术部,并要求技术中心图纸管理人员将原图返回(不能返回时必须由技术中心图纸管理人员在联系单上签字确认图纸为返回并写明原因),同时将存档原图找出加盖“作废”字样图纸用章,并注明日期,将所有加盖“作废”字样图纸另行存放
9、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体系由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制定
10、合同签订后价格变更需由总经理审批,低于公司现行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11、市场经营科做好预付款合同、带款提货合同、货到付款及分期付款合同的管理
12、副产品销售按《营口制造公司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