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合同(合集 15 篇)店面租赁合同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下面店铺租赁事项签订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将景德镇豪德贸易广场一期二街八十五号店面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用途,乙方对甲方出租的店面以充分了解,同意承担此店面
租赁期限为一年(20xx 年 12 月 30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0日)
租金半年交一次,房租 3800 元一个月,此后房租按每年8%递增
店面租赁期间,一切税与费(包含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都由乙方独自承担,并且按期缴纳
乙方在租赁甲方店面之前应预交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给于甲方作为押金,待租赁期满时,甲方检查乙方所有的一切税与费,如没有拖欠,甲方退还押金给乙方,乙方如不按时缴纳一切税与费,甲方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店铺,对乙方所交房租与押金一律不予退还
店面装修与维修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在装修和使用时,应爱护建筑物,不得任意捣拆,损坏建筑或设备
否则甲方或者其代管部门有权制止,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如有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不得将店面变卖,转让,假如经营不善不再续租必须提前半年告知甲方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店面
店内所有的捣拆,损坏或带走,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再续租提前半年告知乙方) 六
乙方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店面,不再租给乙方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店面租赁合同 2 出租方(以下筒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筒称乙方):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