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规章制度店面规章制度 1 劳动合同 为了维护店主和店员的双方利益,本店做出以下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截止日期____ 年____月____ 日,员工工资规定
1) 试用期工资:1200 元/月,火食补助 100 元/月; 试用期为 1 个月
考核通过后转为正式员工
员工一旦转正,则在无特别情况的前提下必须在本店工作 6 个月以上
2) 正式员工的基本工次为 1600 元/月;勤奖 150 元/月;优秀员工奖 100 元/月;中午餐费自理
3) 每月 10 号发放上月工资
4) 正式员工前 3 个月的基本工资按 1300 元发放,在本店做满 6 个月以后再补发所欠发的工资,如没有做满6 个月的则不再发放,假如要辞职需提前 1 个月向店主申请
一、 店面规章制度 1) 员工上班时间为 9:0018:30(冬季下班时间为18:00); 2) 中午在店内吃饭,吃饭时间为 11:0013:00,员工可自己决定何时吃饭; 3) 上班时间员工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场所; 4) 员工只负责销售货物,不负责收银,可请顾客将货款交给店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店面规章制度 2 1
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
所有专卖店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改动
员工不得私自换班,换班需提前一天申请,并取得店长同意方可,没有同意申请误般按矿工处理,员工每月换班不得超过 3 次,店长不得与员工换班
所有员工应于营业前 15 分钟到达专卖店,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
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
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 1 分钟罚款 1元,以此类推,迟到 1 小时按旷工处理(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月迟到 3 次以上者通报上级给予处罚或辞退
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