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条件金融监管体制分析论文 - 证券金融论文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金融的运行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际金融监管也出现了新的进展趋势
20世纪 80 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和金融的不稳定性日渐突出
面对金融全面开放,为了能够更有效地提高金融机构运行和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保证金融市场稳定,促进经济持续进展,我国金融监管需要进行不断地创新和变革
一、开放条件下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挑战和问题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模式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即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的“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体制
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现行金融监管体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实践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一)金融监管法治环境薄弱金融监管立法仍然滞后,立法技术亦不成熟
《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金融监管领域的基本法律至今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
一些重要领域仍然处于法律真空状态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不协调,甚至存在严重冲突
盲目移植、照搬照抄、脱离实际的规定大量存在
金融监管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二)金融监管目标不合理我国金融监管目标是既要保障国家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的有效实施,又要承担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竞争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稳定、促进金融业健康进展
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实际上是对金融监管目标的弱化,从而制约了金融监管的功效
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一致的
这使得中国金融监管的主要工作就是进行货币政策的执行和信贷规模控制的合规性检查,并没有真正从金融运行的安全性、高效性出发,形成独立的、明确的职能
(三)金融监管的内容和方式存在缺陷重市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