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样本范本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样本范本 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律师事务所)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类型 合伙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 省 市 区(县) 街(乡) 号 实际经营地 省 市 区(县) 街(乡) 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第二条 乙方(律师)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律师职业证书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区(县) 街(乡) 号 实际居住地 省 市 区(县) 街(乡) 号 通信地址 省 市 区(县) 街(乡) 号 邮编: 联系方式及电话 第三条 乙方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及电话发生变更,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实行下列第 几种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试用期: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专职律师岗位,从事诉讼、非诉讼等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方注册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1、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2、仲裁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 3、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为办理律师业务的其他地点; 4、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
第六条 乙方服从甲方安排,积极工作,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定岗位协议书并遵守甲方劳动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