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营改增十问十答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日前公布,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想知道各大行业有哪些必知的政策要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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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什么是房地产业增值税纳税人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房地产业增值税纳税人,房地产业营改增十问十答
问题二:房地产业的征税范围包括什么
答: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房地产业主要涉及以下税目: (一)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 (二)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不动产租赁活动,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目(不含不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 (三)在约定时间内将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
问题三:房地产业的税率和征收率是什么
答: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的适用税率为 1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征收率为 5%
问题四:取得不动产如何进行抵扣
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24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 2024 年 5 月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 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 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 40%
问题五: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有哪些征税规定
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有以下征税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根据 5%的征收率计税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 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