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协议书锦集十篇房屋协议书 篇 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决定将商店,面积 224.25 平方米、五粮店,面积212.76 平方米,由乙方来进行修缮,乙方同意进行修缮。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有权对上述房屋进行修缮。 第三条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修缮的范围为房屋防水及房屋维修。 第四条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修缮的时间为自 20xx 年 7 月1 日到 20xx 年 9 月 30 日为止。 第五条本次房屋修缮的费用为元整元,在本合同生效后 30 日内支付 50000.00 元,在本次房屋修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将尾款 1000.00 元全部付清。 第六条本次房屋修缮的原材料均由乙方全权采购并由乙方来负责提供,但甲方有权监督其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 第七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 10 日内让乙方进场工作,并协助乙方进行与修缮有关的工作。 第八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除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以及为处理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十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则每迟延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00 元。但因甲方原因或有关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本条的约定不免除乙方根据第十一条应负担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只有在发生了以下三种事情之一后才能变更: 1.双方合意变更并达成书面的协议; 2.有关政府机关的种种行为使本次房屋修缮的行为必须修改; 3.不可抗力的情况使本合同必须修改。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发生以下事情方可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达成了书面协议; 2.有关政府机关的种种行为使本次房屋修缮行为不能进行或失去意义; 3.不可抗力的情况使本合同必须修改。 第十三条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在开始协商后 30 日内双方还未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年月日房屋协议书 篇 2 甲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