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生的简介及规定条件 推免生简介 推免生,全称“推举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讨论生”,是指可以不用参加讨论生考试而直接读研的一种情形。推研按时间排序是:交叉、本系直博、本系直硕、外推、工硕。每年推研的时间为大四上学期 9 月初到 9 月末。推免时间一般是每年的 9 月初开始。 推免生相关规定 报考规定 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举该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规定的日期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举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讨论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在规定的日期内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讨论生保送制度 国家教育部就推举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讨论生工作的具体规定: (1)推举工作应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被推举的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作为讨论生培育的素养。在进行推举工作时,不仅要注意对推举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考核,而且在业务标准的掌握上,既要看推举生历年的学习成绩,还注重对其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业务特长等方面的考查,避开推举工作单纯地按分数排队。为了保证推举生的业务质量,学校还可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 (2)各院校成立推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分配名额和有关规定,结合该校各学科、专业的具体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推举办法,确定推举名单并在校内张榜公布。 (3)推举名单确定后,学生可持该校的介绍信于规定日期到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并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推举表和体检表。推举生可自由选报两个志愿报考单位。 (4)为了加强校际间的沟通,促进学科进展,招收讨论生的高等学校应积极鼓舞推举生选报外校或科研机构。 (5)各推举学校应组织推举生进行体检,并将按要求填好的推举表、体检表一起于规定日期前寄送学生选报的第一志愿单位。 (6)接收推举生的招生单位一般根据推举生情况对其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方式由招生 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