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租赁合同(8 篇)教室租赁合同 1 房屋租赁合同必备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
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假如是当地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假如是外来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企业事业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组织如机关、团体、部队等须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证件
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限制,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2、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
对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业目的,因此房屋处于适用的状态是对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一旦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
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的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阻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还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
3、租赁用途
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
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
由于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租赁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必须定清写明的问题
4、租赁期限
写清租赁期限的意义是: (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 (2)假如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 (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