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机场爆炸案”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7 月 20 日晚,残疾男子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 T3 航站楼 B 出口外引爆自制炸药,北京警方已对其正式刑拘
随后,广东东莞方面及冀中星原籍山东鄄城方面分别对外通报,确认2005 年 6 月冀中星在东莞打工期间受伤致残并因此多年上访一事
然而就冀中星受伤原因及东莞方面曾向冀中星支付的 10 万元钱的属性,两方通报有出入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机场爆炸案”问题
首都机场的爆炸声,让多年前的一桩旧案成为时下热闻,也让“冀中星的个人悲伤”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
如果当初冀中星的案子及时受到外界关注,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机场爆炸事件
当然,历史不可能有假如
在我们的社会,公众向来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生活经验
无钱医治、负债累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冀中星显然想到了这句话
在首都机场制造爆炸事件,就是他想到的“大闹”方式
在引爆自制炸弹前高喊“躲远点”,加上未造成任何伤亡,这些都充分说明他不是要“报复社会”,而只是想要“借”用首都机场作为“大闹”的地点
正因为如此,冀中星的行为赢得了不少人同情,这与那些到校园中砍杀无辜儿童、在公交车上实施纵火的犯罪分子,有着本质不同
但必须强调,这仍是一个很恶劣的示范
一方面已涉嫌触犯刑法,冀中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另一方面,如果今后有更多“冤屈者”效仿,那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很多评论者都注意到了这点,所以强调“实现正义不能靠盲目声援”,强调“谴责 T3 爆炸犯罪应高于同情其遭遇”
这些当然是很理性的观点,但我们也应体恤一个困苦无助的人,他用以自救的方法有时候可能难免失当
其背后的悖论就在于,如果他不采用这样的“大闹”方式,以其自身资源很难吸引到足够眼球,而没有足够关注,他的困境就无法摆脱
“开胸验肺”的张海超,不也是一种自残吗
那些用肉体抵抗强拆的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