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通用 13 篇) 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 1 出租方(简称甲方):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的综合楼东南角三间房屋,出租给乙方开办储蓄所
二、租期从 xx 年 xx 月 xx 日起至 xx 年 xx 月 xx 日止
三、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乙方租金每年在 xx 月 xx 日前一次性交清
四、租赁期间房屋出租管理费、税费、清洁卫生费,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额用水服务,用电情况由乙方自行解决,水费由乙方承担(每月 30 元)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拖欠租金达 30 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乙方需维修时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的损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乙方退租或甲方收回房屋时,乙方对房屋装修费或设备费,甲方不予承认
八、如因市政改造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改变用途或转租给第三方
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所有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
为便于工作,甲方将提前一个月再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乙方不续签合同并缴纳租金,视作放弃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持该出租房周边秩序,协调与友邻及有关方的关系
十二、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 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