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代理合同 3 篇药品代理合同 篇 1 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身份证号:) 为增进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基础上建立和进展的合作关系,法律规范经营行为,实现互利双赢,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代理某某某药业有限公司等生产厂家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甲方允许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药品生产厂家签定《区域代理合同》;允许乙方就乙方代理的产品以甲方的名义在下游的医药公司、医院、诊所、药店等药品销售市场开展销售活动
2、甲方按要求及时为乙方提供销售活动所必需的增值税票或普通发票
3、下游客户按发票上的帐号将乙方货款汇到甲方帐户,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三项的约定将货款以现金形式交付乙方
4、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向甲方交纳一定的税金及合作经营管理费
5、乙方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开展代理销售活动,并为其经营活动负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向乙方提供经营活动所必需的授权委托书及加盖红公章的企业资料复印件、送货单等
2、根据乙方的申请在两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为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
3、甲方在自己的仓库向乙方提供不超过 XXXX 个平方米的货物存放位置,并严格按 GSP 及产品说明书要求储存、运输货物
4、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严格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现金交付货款
5、对乙方的经营活动甲方有监督权
一旦发现乙方有任何违法及损害甲方公司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或终止、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若产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做任何破坏公司形象的行为
3、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发现有错漏,或超过开票日起三个月而不能使用,在甲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