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购销合同(精选 11 篇) 服装购销合同 篇 1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服装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计 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后经甲方验收无误后一周将合同金额%计款元划入乙方在 帐户上(帐号为)。乙方收款前需提供机打发票。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乙方负责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_日内。 第四条 交货条件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逾期交货:未经甲方允许逾期交货的,乙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乙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10 天未交货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约定的日期及条件及时按时付款。 3、及时验货,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验货完毕。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定作服装的产品质量及规格等,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须负责更换或退货。若尺码出现不符时,应在一周内予以更改交付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服装购销合同 篇 2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 (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