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工人安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合同价格 木质 门 元/樘,
三、 承包范围 承包的内容: 四、 工期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xx 年 xx 月,结束工作日期:门必须于 xx 年 xx月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约定的工期进度及质量组织施工,若乙方不能按约定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 2 日内撤出施工现场
甲方不以结算,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1、根据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法律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技术必须达到《木门窗安装法律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质量评定得分必须达到 90%以上,乙方施工部分在交验时达到合格
2、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者,由乙方全权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
人工:含施工劳务用工及税费、安全及文明施费;材料: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法律规范规定进场合格材料,必须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必须根据甲方规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每个月 25 日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 70%进度款
2、结算方式: 本工程预付款 元; 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建设单位后,甲方在确定工程结算后 2 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的 95%; 其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八、工程验收与结算 1
本合同项下门窗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以设计安装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