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房租赁合同板房租赁合同 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活动房内容 1、租赁物为出租方提供的集装箱动板房
2、租赁活动板房的规格、数量及价款如下: 注:上列单价、金额不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吊顶等项目的费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出租方自年月日将第一条所述活动板房交付承租方使用,租期最短不少于 120 天
租期超过 6 个月的,租金每 6 个月结算一次直至租期届满
第三条租金与押金 1、租赁押金按活动板房的间数计算,单价为元/间,共间,合计金额元,金额大写:
3、押金支付方式: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方需在 7 日内一次性付清租赁押金
4、出租方以加盖出租方财务章的收据作为收取押金的唯一凭证
5、租赁期满,租赁方凭押金收据,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6、租金计算方式:每日租金元/间乘以间
租金总额为每日租金*天数(租期以实际天数为准),承租方退租时,租金从押金里直接扣除,多余部分直接退还承租方
第四条活动房安装 1、项目名称: 2、安装地点: 3、安装工期:进场日期为年月日,安装工期为个工作日
4、出租房负责集装箱及其附件设施的安装
但集装箱出厂和退箱回场的运输吊运费用(另行计算和收取)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应在进场日期两天前,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活动板基础,即活动板房的土地平整和畅通,否则工期顺延
6、为便于现场的协调及顺利施工,承租方指定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7、活动房的安装基础应远离高压线(水平距离 15m),与深基坑或临水边,应保持在 1
5m 以上的安全距离,以保障活动房安装及使用的安全
8、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设计的基础图纸进行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以保证活动房安装的工期及质量
若因基础不合格导致的质量及安全事故责任由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