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私人房产合同样本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 39; 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 楼房为____室____厅__卫□; 平房为__间; 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 楼层:____; 结构:__; 朝向:___; 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月租金标准:___元; 租期:___; 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 其他条件:______ 第二条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
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