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门面租赁合同标准门面租赁合同 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 面积为 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壹萬贰千元押金(120xx)(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 3 个月与甲方协商。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标准门面租赁合同 2 出租方: (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 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 年,从 年月 日到 年 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壹仟元整,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缴清。 三: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1—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