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口出租合同 5 篇档口出租合同 篇 1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于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西二区 15 号楼商服门前广场档口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凭期限及期约定: (1)一个夏季:20xx 年 5 月起至 20xx 年 10 月 1 日止。(具体以物业相关部门要求为准) (2)面点租金人民币共计两万八千元(预付一万四千元,剩余租金一万四千元 7 月 1 号付清) (3)租凭期内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档口修理等费用由甲方支付:备注(不包括个人故意损坏)如有同例由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4)租用期内,乙方服从市场管理,听从甲方指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扰民及经营有烟烧烤。 二、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档口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档口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档口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须将档口租金一次付清,期间不得退租。 (4)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费用,甲方须将费用帐单交于乙方。 (5)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居住使用,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档口转租(卖)给任何等三者,或在租凭期内房租加价。 (6)在租凭期内,乙方应保持周围环境干净,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档口设施,若人为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于修复。 三、甲方负责协调 相关事宜保证乙方在承租期内正常经营,如甲方义务范围内,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提前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不予其它损失赔偿。 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档口出租合同 篇 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档口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档口租金: 元人民币; 3.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甲方支付;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