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出租合同 4 篇民房出租合同 篇 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x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xx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房屋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xx 年;自 xx 年 xx 月 xx日起至 xx 年 xx 月 xx 日; 2、房屋租金:每年 xx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15 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如遇搬迁,拆迁甲方需退回剩余租金)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别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干净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尤其注意居住安全,包括取暖、用电等,甲方在此已提示乙方,乙方承诺如发生安全等事故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