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民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称为甲方) 承租方(称为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租给乙方,租期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月租金为元,付款方式为,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以后每次提前交下次房租,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租金
二、租赁期间内,乙方应妥善保管房内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修复原样(自然损坏除外):水费、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上网费、取暖费、煤气、卫生费、电话费等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自负
三、租赁期间,双方需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各自有关手续,并服从当地政府部门管理,不得违法乱纪,否则后果自负
四、签订协议时,双方要出示各自有效证件(甲方需出示有关房屋证明或证件)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借他人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在租期内,如有一方有特别情况,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并由违约方相对方付违约金元整
七、房内如有电话和高档电器,甲方要求乙方交纳房屋设施押金元,退房时如无损伤和欠费,押金退回
房内设施在房屋交接时要交接清楚或列清单: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水表底数:电表底数:煤气底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民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承租甲方位于三阳路 57 号办公楼壹栋,使用面积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