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合同汇总 10 篇民间借款合同 篇 1 借款人: 出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期限及用途 1、1 借款用途: 1、2 借款金额 1、3 借款期限为: 即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应由甲方在到期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
第二条 借款利率、计息和结息 2、1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 1
2、2 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按借款利息的三倍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借款利息照常计取;本合同项下借款逾期归还的,乙方有权照常计取借款利息,并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利息的五倍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3 结息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月结息,第一次结息日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往后顺延 30 天,第二次结息日再顺延 30 日,以后以此类推
甲方须于每一结息日前付清当期利息
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三条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乙方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乙方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已签订并生效,且保证人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了合法有效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甲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4、1 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 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挤占、挪用借款
4、3 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4、4 甲方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