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集合 6 篇民间借贷合同 篇 1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贷款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担保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借款方因 需要,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 作为担保人,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 %
利息每月为 元整(¥ 元), 月付息一次
计息 元整(¥ 元) 第四条 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借款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即 年月 日前偿还利息 元整; 年 月 日偿还本金 元整, 月利息 元整,共计 元整
借款方假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 %计算利息
第五条 借款方承诺:愿以本人名下房产及全部财产作抵押
第六条 保证条款 l、借款方必须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
4、担保人自愿以本人名下财产担保,履行连带偿还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 10%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 10%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纳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