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购销合同 6 篇(淡水鱼购销合同) 下面是我分享的水产购销合同 6 篇,供大家参考
水产购销合同 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
第二条 订购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甲方提供抽样标本,由甲方委托南阳市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订购水产品收购价格根据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计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贩运的以海上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对甲方提出
验收标准:根据所属鱼类单体重量以及新奇鱼进行验收
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 10%以内
第七条 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元
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二项执行: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
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