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消防合同承包合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二、 工程概况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三、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四、 合同价款金额: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1、 本合同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附件4、 标准、法律规范及有关文件5、 图纸6、 工程量清单7、 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 图纸提供方及份数:八、 甲方工作:1、 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 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 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 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6、 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九、 乙方工作1、 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法律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 开工及延期开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